在切入主題之前,我們先關心一則國際新聞事件:
發生在白俄羅斯時間5月23日,歐洲瑞安航空(Ryanair)FR4978班機,從希臘雅典飛往立陶宛,機上共有171名乘客與機組員。在飛經白俄羅斯空域時,被告知「有潛在的安全威脅」,除立即被要求轉降附近的「明斯克」機場外,還派出米格29戰機「護航」。事件最後當然沒有找到什麼「潛在的安全威脅」,反倒是逮捕了一名反對派的記者。

歐洲政治人物紛紛譴責白俄羅斯「劫機」瑞安航空的國際恐怖主義惡行,指他們目標就是抓捕反對派記者普羅塔塞維奇(右圖前)。 圖:翻攝自Franak Viačorka推特

這種假反恐之名的劫機行動,正是「超限戰」的最經典範例。可惜台灣囿於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升溫的狀況,新聞幾乎完全被淡化。但是5月28日載運15萬劑莫德納疫苗的華航貨機,「似乎」刻意繞過中國領空的做法,是否是防範「如法泡製」?則只能任憑想像!

無獨有偶。《日經business》電子版5月19日刊登日本前陸將渡部悅和的專訪,解讀台灣與中國大陸的「戰爭」,是軍事與非軍事夾雜的一種形式,是進行中的「混合戰」(中共稱為超限戰),還從中共在台扶植親共政權,一直到解放軍登陸攻打台灣本島,設想了8種劇本:
第1種,藉由民主政權輪替的方式,以選舉擊潰走反中路線的政府,支援親共勢力,樹立親共政權。
第2種,發動駭客攻擊等,引起社會混亂的作戰。例如,鎖定發電廠引起大規模停電、癱瘓交通等。
第3種方式是引起內亂,顛覆目前的政權,俗稱「斬首行動」的暗殺政治領導人是手法之一。
第4種以後使用軍事力量。首先是奪取台灣的離島,譬如東沙群島、太平島、澎湖群島、金門島等這些離島。
第5種,對台灣本島的海上封鎖、空中封鎖,孤立台灣。
第6種是對台灣展開短期激烈戰。
第7種是發動彈道飛彈攻擊。
第8種是解放軍全面大規模對台灣展開登陸戰。

 

中國軍方在舟山群島舉行實彈演習。 圖 : 翻攝自「央視軍事」官方微博

從軍事的眼光上來看,戰爭最終的形式與結果當然是渡部所稱的第4種後的任何一種;但就實際狀態而言,考量地緣政治的軍力現況與解放軍的實力,目前絕對不是中國大陸在「理性」狀態下可以發動一戰的狀況;但若是諸如中國大陸內部權鬥失控、恐引起其他邊疆區域仿傚的邊患獨立運動,那麼孤注一擲的胡打蠻幹的「非理性」狀態就可能發生。

第2、3種是極傳統的敵後滲透作戰的手法;說實話,不是什麼新創見解。至於第1種,扶植政權,那更是二戰後強權國家慣用的伎倆;此時提出,不過是對特定陣營增加「芒果乾」的認知而已。

其實渡部前陸將所提的8種劇本也沒有那麼不堪,至少成功的進行的一個階段的「認知作戰」,明確地指出敵人是誰!但誰是這個認知作戰的發動者?誰又是受益者?或許更值得深思。

話說回來,台海兩岸真的平靜嗎?一場沒有開戰宣言、兵不血刃、沒有煙硝的戰爭,早已開打!

2020年5月4日,解放軍少將喬良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指出台灣問題本質上仍然是中美問題,解決台灣問題的關鍵不在於解決台獨勢力,而是先解決中美實力對比。言下之意,反對在那個時刻對台動武。某種程度呼應了筆者所認為「理性」的狀態下的中共政權不致於開打的現況。但喬良這個人,也正是筆者所稱兩岸「沒有煙硝戰爭」的最早提出者。

以「超限戰」學說出名的的中共解放軍退役少將喬良。 圖:翻攝自中美印象網

1999年喬良與解放軍空軍大校王湘穗合著軍事理論著作《超限戰》,預言(或說是「啟發」)兩年後的「9-11事件」,證實即使強大如美國也並非無懈可擊,預見未來橫跨軍事、經濟、金融、網絡、資源、反恐等各領域的多方面戰爭圖景。

兩岸之間的無煙硝早就開打!高薪挖角人才、「特權」允許特定產業投資,這些都不是新聞;各位不妨想想近日的「疫苗之亂」,上海復星醫藥早前取得德國醫藥公司BioNTech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苗「大中華地區代理權」,根據復星醫藥與BioNTech簽署的協議,復星醫藥擁有BNT疫苗在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和台灣的獨家商業權益。是遠見?還是巧合?筆者以為那是處心積慮的「法律戰」布局。

這局棋就是除非你台灣不要BNT疫苗,否則就必須找上我復星醫藥;如果你繞過我,直接找上德國BioNTech,那我就向BioNTech民事求償。求償的結果或許是可數計的金額、或許是失去一個龐大市場,而更可能的是傾家蕩產,過去一切心血遭到掠奪。否則怎會在衛福部幾乎都談妥的數小時後,進入「已讀不回」的狀態?不過就是文件進入法務部門後,發現「代誌大條了」。

BNT疫苗。(圖為取得大中華區代理權上海復星集團宣傳照) 圖:翻攝復星醫藥官網

這就是超限戰中的「法律戰」,用依據國內法、國際法和國際慣例,透過各種方式所進行爭取優勢的法律戰爭。有現成法條的鑽找對我有利處落子布局,沒有現成法律可運用的,就創造頒布,例如今年2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直接挑明當中國的權利在海上受到「外國組織和個人的不法侵害或者面臨不法侵害的緊迫危險時」,中國海警機構有權使用武器。近的來看,就是給了海警使用武器的法源;而更深一層,等同中國宣示將建立一支類似美國海岸防衛隊的部隊。這是中國的「國內法」,還有美國的「示範」,那其他國家就只能徒呼負負。

其他諸如「輿論戰」、「心理戰」,早藉由各種形式、管道烽火漫天!而身處最切身利害關係的台灣,卻彷彿「西線無戰事」般天真爛漫,只有文青治國式的「少年維特的煩惱」。明朝開國元勳劉伯溫有篇《賣柑者言》,其中幾句:「今夫佩虎符、坐皋比者,洸洸乎干城之具也,果能授孫、吳之略耶? 峨大冠、 拖長紳者,昂昂乎廟堂之器也,果能建伊、皋之業耶?盜起而不知御,民困而不知救,吏奸而不知禁,法斁而不知理,坐糜廩粟而不知恥。觀其坐高堂,騎大馬,醉醇醴而飫肥鮮者,孰不巍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