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天將排審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1條文修正草案》,藍綠皆甲級動員應戰,時代力量今天(14日)表示,不會接受個案式的修法、更不會支持,呼籲立委三思。
據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所提《會計法》修正草案,明定民國95年12月31日以前各機關支用的機要費、特別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則不罰。
財政委員會明天將排審該案,國民黨團表達堅決反對立場,質疑這是替前總統陳水扁案件解套,民進黨團則呼籲應回歸理性、從制度面探討。時力晚間則說,2013年5月31日,立法院於會期最後一天深夜偷襲,三讀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草案,當時的朝野黨團經過密室協商,將民代貪污除罪化,對我國民主法治造成嚴重傷害,成為一個任何事後修法都無法彌補的個案式修法惡例,也被輿論稱為「顏清標條款」。
時力進一步說,這樣的惡法在社會輿論極度反彈之下,兩大黨紛紛道歉,行政院最後提出覆議,立法院6月13日的臨時會上以110票對0票,推翻5月31日的三讀決議。
時力說,時力在2016年進入國會後,就把「國會透明化」、「破除密室協商」作為重要訴求,其中一個關鍵,就是為了避免2013年《會計法》修惡這樣個案式、偷渡修法再次發生。
時力說,本次排入財政委員會審議的修法草案,其實在第9屆時就曾提出,而草案溝通過程中,時代力量本於反對個案式修法的立場,當即表明反對,最終草案未排入委員會討論的議程之中。
時力感嘆,如今這樣的草案再現,將被排進委員會審議,時代力量深表遺憾,並再次申明本黨立場,時代力量不會接受個案式的修法、更不會支持,也請立法院全體委員三思,勿忘2013年《會計法》修惡的慘痛經驗,別再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