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天將排審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1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團三長與民進黨財政委員會委員今天(14日)下午召開「會前會」,定調應讓法案回歸制度面討論,民進黨團書記長羅致政向國民黨喊話,希望明天審查能就事論事、不要與前總統陳水扁有關就無限上綱。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將排審由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人提出《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國民黨團今表達反對,認為該修法是要當陳水扁的遮羞布、替扁案解套,絕對反對到底。

據悉,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民進黨團幹事長劉世芳、民進黨團書記長羅致政與民進黨財政委員會委員下午召開「會前會」,討論會計法相對因應方式,黨團認為,特別費、機要費性質相同,但2011修法時,國民黨認為國務機要費涉及阿扁議題、把它抽出來,因此這次希望回歸制度面討論,呼籲國民黨可以討論、質疑,但不要杯葛,期盼明天能通過審查,「不要因與阿扁有關就無限上綱」,而柯建銘也在會中提到,「我們靜待國民黨犯錯,只要犯錯就是我們機會」。

據轉述,黨團總召柯建銘在中常會提到此事時也說,該案不管何時提國民黨都會反對,希望明天能順利審查,民進黨也不會因國民黨開記者會反對就不處理;柯建銘強調,這是制度面問題,並非針對阿扁,而這也是國民黨為反對而反對案子。

提案的蔡易餘受訪時說,這是橫跨藍綠的歷史共業,當時國民黨修法時,刻意把國務機要費排除,但法規不該因人設事,應一視同仁,阿扁的案件與國務機要費一點關係都沒有,早在更一審就已經判決無罪、最高法院駁回,所以未來國務機要費無罪機會很大,當年國民黨刻意要修理陳水扁,身為執政黨有必要將法規一致化,「不能羞辱人!」

另外,據主計總處送至財政委員會報告指出,有關《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於2011年5月3日經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並經總統於2011年5月18日公布施行內容為「中華民國95年12月31日 」以前各機關支用之特別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之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

報告提及,本次蔡易餘委員等16人提出「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主要是有鑑於國務機要經費與特別費之性質相同。因此,對辦理國務機要經費等相關業務之人員,按照行政慣例之行為,應同特別費給予善意之信賴保護,並解除相關人員之責任。

報告指出,本次提案有關對於2016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國務機要經費等相關業務人員,其所按照行政慣例之行為,是否應比照特別費給予善意之信賴保護,並解除相關人員之責任一節,宜請各位委員視前述國務機要經費沿革綜合考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