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改革團體「劍青檢改」於20日舉辦「檢察官內勤法制與實務」研討會,探討檢方內勤制度合憲性、每日收案負荷量等議題。劍青檢改今(22)日發表提出具體建議,建請修法增設「檢察官助理」,偵查走向精緻化、將輕重案件分流,藉此緩解檢察官人力吃緊的問題。

根據我國現行法規,現行犯在遭到逮捕後應解送至管轄之檢察官,由每日輪班之檢察官訊問並決定是否為強制處分;因此現行犯一經逮捕後,人身自由立即遭受限制。綜觀美國及德國法制,現行犯逮捕都是直接送請法院審查有無羈押必要。

劍青檢改認為應檢討我國制度,希望推動擴大「不予解送範圍」修法。劍青檢改指出,在現行實務案例上,酒駕、施用毒品、竊盜三類案件,由警方逮捕解送檢方比例最高,耗費大量資源,容易排擠重大刑案的處理時間。

此外,我國各地檢署每日收案量極高,致使值班檢察官不堪負荷,部分受拘禁嫌疑人因排隊等候訊問處置而延宕釋放,此類攸關人權的重要議題向來無人聞問。劍青檢改在聲明中建請法務部研議修法增設「檢察官助理」,期望有效輕重分流及偵查精緻化。

目前《法院組織法》允許法院設置「法官助理」及「司法事務官」兩職,均專責協助法官處理案件,但反觀檢察機關目前仍無設置檢察官助理,現有的「檢察事務官」一職全國僅約500餘位,其中法律專長者僅100餘位,性質上與法官助理(全國約有3000位)有別,難以滿足收案量需求。

出席研討會的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允諾支持相關修法,妥善分配偵查資源以兼顧打擊犯罪和人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