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軍、韓粉宣稱的報復性罷免雖宣稱要遍地開花,但所強調的,就是王浩宇黃捷陳柏惟。這三者的特性,就是非民進黨主流如王浩宇的加入時間不長、非民進黨之公職人員。其主要目的就是斬斷民進黨友軍勢力。

有人從民進黨對民進黨員王浩宇採消極策略,但對非民進黨員黃捷卻採積極對抗政策。批評民進黨不顧政黨倫理。我認為這不完全正確。在英美那種兩黨體制相當穩定的國家,政黨競爭很少出現第三黨的友黨,而是對立政黨。政黨倫理在此就出現:不替己黨出力而替友黨出力,其實是背叛自己政黨的問題。但這在兩黨以上(不含兩黨)的政黨競爭體制卻不必然。因為第三黨的主張不一定和本黨相同,卻也同時可能和敵對黨不同。因此對第三黨出力,有可能就是替自己的政黨出力。這在歐陸多政黨林立的國家,很容易找到相似的案例。臺灣目前的狀況就是這樣。大黨不保護自己友黨,很容易因友黨被剷除殆盡而孤立、衰落。

臺灣現行的罷免機制有助於大黨剷除小黨。以目前民意代表的罷免方式為例。目前的罷免就是以選區內的總選票數為基礎,設計罷免機制。但這有個漏洞。因為罷免是1/4投票,同意罷免票多者,此案就成立。最可能就是過1/4投者的1/2同意即可。那麼在台灣藍綠緊繃的狀況下,選舉時小黨有機會出頭,但若要被罷免,則小黨會被犧牲。以罷免黃捷的選區為例。2018年有16位爭取八席議員。大黨的民進黨、國民黨的支持者投給自己的候選人。非兩黨者也只要爭取到前八位序的得票數,就可能當選議員。黃捷就是這樣當選。然而舉行罷免投票時,這是整個選區對某一個議員進行投票。只要投票率超過合格投票人數的1/4,罷免案就會成立。這時,罷免案若是針對小黨,則民進黨或國民黨一方動員,很可能把投票數衝過1/4,同時讓該議員的罷免案通過。這是小黨無法對抗。因此小黨面對這個狀況,必須仰賴大黨支持,讓罷免案不能通過。基於上述概念,藍軍、國民黨或韓粉若能使民進黨不動員,則他推動的罷免案,有相當程度可以通過。尤其對小黨更是這樣。王浩宇的罷免案成立,與該選區的藍綠比8:2有關,也與民進黨當時認為不對抗可以比較容易保護王浩宇的想法一致。但結果呈現不動員就是犧牲自己或友黨的公職人員。

或許在被罷免的選區內,有部分民進黨員認為,若友黨議員被做掉,就增加自己人當選的機率。這可能太樂觀了一點。在選舉中,該友黨議員之所以選上,擠掉自己部分候選人,就是該選區有部分選民不一定認同自己及自己政黨的理念,而以相近概念的政黨候選人為其選擇對象。現在這個人被做掉,並不意味這些選票就會轉給民進黨。

就政黨發展角度來看,只要縣市等級的議員是多選區,就很容易出現小黨。這是小黨在基層選舉的發展空間。這個空間讓他們有條件積蓄實力,培養自己在相對大選區如縣市長、立委等級的公職人員。尤其在中央民意代表的單一選區兩票制下,就容易出現多黨競爭機制。大黨在這樣的條件下,若想要在議會中取得多數支持,不僅要讓自己的政黨壯大,也要考慮某些選民僅認同自己部分理念,卻又不支持對立政黨的看法,而想要找到較適合自己的政黨去認同、投票。因此小型友黨存在有助於自己政黨理念與相近理念被更多選民支持的可能,也有助於在議會攻防取勝來實踐理念。因此大黨保護自己的友黨,乃屬必要!

面對2月6日的罷免黃捷投票,民進黨在高雄市的議員、立委,乃至陳其邁市長,應該積極看待而強烈支持黃捷,以免連續出現己黨與友檔議員被剷除,導致勢力削弱,甚至骨牌效應而一發不可收拾!

 文/ 林修正(退休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