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三星集團領導人李在鎔2017年因涉嫌賄賂南韓前總統朴槿惠的閨密崔順實遭判刑5年,隨著此案重審,首爾高等法院今日宣判,李在鎔涉犯賄賂罪,改處2年半徒刑。外媒指出,在領導人入獄的情況下,這可能會延遲三星集團的內部重組。

根據資料,李在鎔涉嫌向崔順實支付上億韓元鉅款,換取其支持自己成為三星集團的接班人。南韓法院一審時判決李在鎔5年有期徒刑,李在鎔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改判2年半、緩刑4年,李在鎔服刑1年後獲釋,隨後最高法院下令重審。

《路透》(Reuters)報導,首爾高等法院今天宣布重審結果,判定李在鎔犯賄賂罪,挪用和隱瞞價值約86億韓元的犯罪資金,判其入獄2年半。

雖然受指控者可以在7天內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但韓國法律專家認為,由於最高法院已經做出了一次判決,因此就算提出上訴,能改變判決結果的可能性很低。雖然李在鎔已經坐牢1年,但判決結果意味著他仍得再度入監服刑。

專家分析,雖然李在鎔入獄不會影響到三星的日常運營,但卻會影響到他的個人形象,同時也讓三星短期內無法做出大型決策,例如併購、大型投資和企業重組,這可能會削弱三星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