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與廉政署近日獲報,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盛姓技佐涉嫌於負責標案中收受賄款、飲宴招待,護航承包商業者。經北檢複訊後,今(6日)盛姓技佐以15萬交保,其餘5名業者則分別以5萬至15萬元不等交保。

盛姓技佐負責「台中港、芳苑、安平、琉球嶼、七美嶼、東吉嶼、北椗島、東碇島等8座燈塔整建工程委託規畫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及「北椗島、東碇島等2座燈塔整建工程案」兩標案,並分別接受承攬燈塔標案施作的土木包工業者卜姓夫婦、負責監造的建築師事務所陳姓夫妻宴飲招待和賄款、食宿機票等,以換取盛姓技佐的包庇。

檢廉調查,盛姓技佐明知建案中8座燈塔分佈於台灣本島和離島,相距甚遠,且有同時施工的情形,卻無視建築師事務所僅派1人監工,更擅自更改監造報表,直接同意「備查」。

此外,北椗島、東碇島燈塔整建工程嚴重延宕,盛姓技佐經勘查後明知未達完工標準,卻製造竣工假象,將未完工部分僅列為「履約瑕疵」,使得業者可順利取得部分工程款500多萬元。

包括盛姓技佐、土木包工業者卜姓夫婦、建築師事務所陳姓夫妻,全案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收賄、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昨深夜至今已陸續移送北檢複訊,訊後盛姓技佐以15萬元交保,其餘業者以5萬至15萬元不等交保。

對此,航港局表示,已請政風室協助釐清案情,若同仁涉及不法絕不寬貸。而局長葉協隆也隨即召集局內相關主管同仁,並要求清查有無類似案件,加強教育訓練,希望避免再有類似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