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三星副會長李在鎔涉嫌行賄,遭到韓國檢方調查。首爾法院30日最後一次重審該案,檢方要求判處李在鎔9年有期徒刑,法院預計在118日宣判結果。

《韓聯社》報導,李在鎔請託前總統朴槿惠協助取得三星的繼承經營權,並提供298億韓元賄賂金,法院分別在一審判決5年有期徒刑,二審判決2年半有期徒刑、緩刑4年,最終南韓最高法院決定撤回二審法院的判決,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進行重審。

韓國檢方認為,三星在韓國企業中具有龐大且壓倒性的力量,在前總統行賄案中,三星比其他影響力較小的公司更積極的犯下罪行,還想盡辦法規避責任。因此檢方在一、二審向法院求處12年有期徒刑,不過這次考量到最高法院認定李在鎔的部分罪行並不成立,因此在重審時,降低刑量為9年。

李在鎔曾在2017年因該案被關,一年後上訴成功獲得緩刑釋放,他在今年5月召開記者會向大眾鞠躬致歉,並承諾不會將三星經營權傳給自己的孩子。李在鎔的辯護律師表示,三星已經成立守法監視委員,未來會繼續採取其他措施,阻止違法行為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