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將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將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以維護租稅公平。財政部評估,2021年1月1日上路後將可增加12億元稅收。

財政部說明,2016年1月1日起個人證券交易所得恢復停止課徵所得稅,但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未同步恢復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導致常常被作為租稅規劃工具。

財政部長蘇建榮在法案修訂期間表示,近年有部分境內法人,尤其是未上市櫃公司短期買賣不動產,形成房市交易熱潮,但實際上是炒房大戶透過未上市櫃公司購買不動產,再以股權方式脫手,以適用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優惠,同時規避房地合一稅。因此,該修正主要防止有心人士鑽營逃漏,遏止房地炒作

另外,為鼓勵我國培植新創事業,以帶動產業轉型政策,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的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則可排除適用。在新創公司設立未滿五年的期間,買賣該等公司股票之交易所得,則可不用計入基本所得額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