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今(30)日舉行中常會,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也就林淑芬3人在萊豬表決跑票案向黨中央報告。黨發言人謝佩芬表示,如果收到黨團移送文件後,將會依照紀律評議裁決條例規定,送中評會討論或處置。這也是2002年民進黨立委邱彰跑票後再度有立委遭移送中評會。

立法院24日表決開放萊豬,雖然民進黨團祭出一致投票決議,但表決時,黨籍立委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等人多次棄權,黨團紀律小組昨日也做出移送黨中央處分建議,而黨團今日則召開會議決定,將3名跑票立委罰款3萬元、停權3年,未來將無法選擇委員會、參加召委選舉及擔任黨團幹部,此案並送黨中央,將作為未來提名參考。

對此,中常委陳亭妃在中常會後受訪表示,柯建銘會中有針對黨團處分進行報告,秘書長林錫耀則說,收到黨團的決議會進行下一步處理。但因為還有所謂三天申訴期,黨中央收到後會進行下一步行政程序的安排處理。

至於柯建銘有無建議黨中央如何處理,陳亭妃說,沒有,這個就尊重黨中央。

黨發言人謝佩芬也於會後記者會,針對林淑芬等黨紀按說明說,如果收到黨團移送文件後會依照紀律評議裁決條例規定,送中評會討論或處置。

黨內人士表示,會等到三天申訴期,收到黨團文件後,黨中央再轉交給中評會。

對於中評會後續處置,中評委康裕成也表示,立院黨團將決議送中評會裁決後,中評會訂出開會日期,調查及裁決中評會調查之通知應至少於開會前3天以書面送達當事人

根據「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3條規定,「黨員違紀行為之處分,依輕重種類如下:一、警告。二、停權。三、除名。」第4條規定「停權指停止黨章第六條規定權利之全部。停權最高不得超過三年。」至於林淑芬等人是否可能遭到中評會停權2年以上處分,以致於無法參與立委初選,部分黨內人士表示,應該不會這麼重。

2002年立法院院長選舉時,不分區立委邱彰跑票,最後遭到中評會開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