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關押20天後,終於在24日獲准保釋。雖然獲得保釋,不過事實上都只能軟禁在家中,包含禁止在網路上發布訊息、全面禁音。對此,中國官媒《人民日報》卻刊文指稱,「黎智英身負重罪,倘若藉此逃遁或在保釋期間繼續禍亂香港,誰來負責?」。

關於黎智英此次獲得保釋,文中紛紛抨擊表示,黎智英身負多項指控,其中包括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指控,該法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該條款非常明確。而「不得准予保釋」是常態,除非在特殊情況下,即法官不是「有理由相信」,而必須是「有充足理由相信」嫌疑人不會繼續作惡,才能准予保釋。這意味著,准予保釋是例外,且門檻很高。

文章中聲稱,黎智英惡名昭彰,極度危險,卻成為香港以違反國安法罪名逮捕的嫌疑人中,首個被保釋的人,實在匪夷所思。而他財力雄厚,關係網密布,無論是藏在家中策劃亂港行動,還是棄保潛逃,都不是難事。同時,身邊擁有外部勢力的重要棋子,反華價值很大,外部勢力也有為其逃港提供方便的動機。

另外,文中指出,過去許智峰等人,哪個不是保釋後潛逃,連一個「小年輕」曾志健都有辦法逃跑,更何況「能量」比他大了不知多少倍的黎智英?這些慘痛的教訓難道還不足以警醒?而長期以來,黎智英在網路、媒體上公開呼籲外國制裁香港,自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相關言行仍未停止。

事實上,黎智英被捕後,美國對香港的一系列制裁,副總統潘斯、國務卿龐陪歐等迅速跳出來,施壓港府放人。最後,文中也說,駐港國安公署完全可以依法果斷出手介入此案,這有充足的法律依據。而香港律政司已正式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並要求在等候處理上訴許可期間再度羈押黎智英。期待香港司法機關嚴格落實基本法、香港國安法規定,作出正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