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銀行7月爆出前理專疑挪用客戶資金,涉案金額約1.4億元,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天親自宣布裁處玉山2000萬元,金額創新高,並停止財管資深副總及個金執行長職務3個月。

2019年金管會訂出「理專十誡」,盼改善理專弊案頻傳情形,但今年以來,玉山繼年初爆出第一起理專遭罰1200萬,7月又傳出「第二犯」。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對玉山商業銀行及台中商業銀行違反法令之裁罰處分案。玉山銀行及台中銀行理財專員涉挪用客戶款項及與客戶間有異常資金往來,基於該等銀行未落實執行確認客戶身分作業,及覆核機制未發揮功能等缺失,核有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或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爰金管會依銀行法相關規定核處玉山銀行罰鍰新台幣2000萬元,並命令該行停止財富管理事業處資深副總經理張員及個人金融事業處個金執行長陳員執行職務3個月,另核處台中銀行罰鍰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