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今(17日)質詢指出,台北市政府內有25局處都有在找網紅行銷,數量近百位,整體花費將近5000萬,但價格相當混亂,有的幾千、有的要幾萬,最貴的大咖要30萬、60萬,甚至100多萬。市長柯文哲直言,「以後找我就好了啊!要100萬找我就好了」。
柯文哲下午赴台北市議會接受市政總質詢,王鴻薇質詢提到,現在大家都要找網紅行銷,但網紅行銷價錢混亂,她日前曾針對商圈行銷找網紅質詢,商業處花70萬找6網紅,但有些分享數掛零,有些按讚才只有一個,引發很多後續討論。她之後整理各局處檢視網紅行銷,發現25局處都有在做網紅行銷,動用網紅數量達94位以上,有的夠大咖找一個,有的則找了將近10個,總體花費起碼就5000萬。
王鴻薇表示,網紅價格混亂,且標準不一,只有一則分享,算紅嗎?分享一百則,算紅嗎?還是一千則,才算紅?有的因為是公益性,不用錢,有的幾千、有的則要幾萬,貴的大咖有30萬、60萬,甚至100多萬?柯文哲則直言,「以後找我就好了啊!要100萬找我就好了」。
王鴻薇也說,找柯文哲市長、議員「呱吉」邱威傑或國民黨議員羅智強成效都比較好。
王鴻薇要求,北市府應建立網紅名人邀請的SOP,並針對網紅名人效益要訂定KPI,不然隨便拍個影片或幾張照片,就能拿到錢?柯文哲答詢稱,這具體要求合理,觀傳局就可以,應該要訂定KPI,柯也指總負責人為副市長蔡炳坤。
蔡炳坤則說,北市有整合行銷小組,由觀傳局提出之後,透過這小組討論,再定案 就讓各局處按照這樣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