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蘇震清涉嫌收賄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22日獲立法院許可裁定羈押禁見。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表示,上午已受理蘇震清抗告案,由刑事第九庭處理。
根據檢方調查,蘇震清為幫助李恆隆奪回SOGO經營權,收賄2580萬元,還搬出叔叔蘇嘉全在政黨輪替時可能位居要職為由,強索2000萬元得逞,更密集施壓經濟部官員60次、嗆明不要明目張膽維護遠東集團,應該適度施壓徐旭東與李恆隆和解。
蘇震清為力求交保,訴苦在國外沒資產、大學聯考英文考零分,並無能力逃亡海外,不過仍遭到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貪案,21日起訴蘇震清等9名被告,並移審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羈押禁見,立委趙正宇無保釋放,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均羈押禁見,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100萬交保,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100萬元交保,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50萬元交保。
高院表示,蘇震清不服羈押裁定提起抗告,北院今日上午將卷證送交高院,高院隨即依分案規則交由進股法官擔任受命法官,並由所屬刑事第九庭組成合議庭。同遭羈押的立委廖國棟、陳超明也在日前提起抗告,高院昨日已分案,由刑事第七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