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東網》報導,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嫌恐嚇記者一案,裁判官上周開庭聽取雙方律師的結案陳詞後,把案件押後至今(3)日下午在西九龍法院裁決。如果黎智英被定罪,最高恐被判監禁2年和罰款2000港元。

黎智英被控2017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參加「六四燭光」晚會時,因不滿媒體追訪而涉嫌飆粗口恐嚇東方日報一名男記者,威脅使記者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記者受驚,警方以涉嫌刑事恐嚇偵辦。

《東網》報導指出,男記者早前出庭時供稱,他於當晚在正常採訪工作期間,遠距離拍攝被告,卻遭被告「怒視」;之後他將要完成拍攝工作和收機時,黎智英卻突然上前對他飆粗口「X你老母」等,並稱「我一定會找人搞你」,令他心理受創,需向精神科醫生求助。

男記者的精神科醫生在庭上表示,記者於事發後3度向他求診,他診斷記者患上憂鬱心境適應障礙,須服用藥物治療;精神科醫生不同意該病症屬輕微,指該病症或會令病人輕生。

黎智英日前則供稱,由於東方日報男記者24小時跟拍他,不斷挑釁,他才會說粗話,「從沒想要搞對方。」

黎智英刑事恐嚇東方記者案,今天下午在西九龍法院裁決,若一經定罪,最高恐被判監禁2年和罰款2000港元;除了這起官司,黎智英還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以及參與非法集會等多起案件仍在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