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2)日表示,口罩實名制2.0/3.0第1期至13期逾期未領口罩的補領作業,將併第15期的預購期程辦理。對於原指定領取口罩地點因關閉或轉讓等情形,致使無法至原店領取,將先於8月24日發送簡訊通知,民眾可於8月24日至26日透過原購買管道eMask預購平台、健保APP及四大超商Kiosk重新選擇門市,亦可直接至eMask預購系統查詢口罩未領資訊並重新選擇門市。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將於8月28日發送簡訊通知所有補領者 (含重新選擇門市之補領者),於8月31日至9月13日(同第15期之口罩取貨時間),憑簡訊提供之原序號及身分證件至原來或新指定門市補領。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逾補領時間再未領取者,即生預購契約解除之效力,於扣除相關處理費用後退款。相關處理費用共計58.9元,與民眾已付款費用互為抵銷,不予以退款。另自第14期起補領併於次2期 (即第16期,各期以此類推) 的預購期程辦理,並以補領1次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