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捲入國會收賄事件,法院4日裁定他以80萬元交保。高雄市議員黃捷指出,徐當時作為不分區立委人選,與不恰當人士接觸並有收賄之約,黨紀律委員會應於予以除名,以示公信,這番話卻引來同黨高雄市議員林于凱質疑,要求說明根據為何?掀起正反兩方的論戰。

黃捷4日晚上透過臉書談及,「本黨前主席涉貪一案,今日下午台北地院表示犯罪內容涉及期約行為,但是否有金流往來證據仍不明確,裁定80萬交保,本黨紀律委員會已通知前主席徐永明於8月5日到會說明。徐永明當時作為本黨推薦之不分區立委,竟與不恰當人士接觸並有收賄之約,對此,我呼籲時代力量紀律委員會予以除名,以示公信。」

此文引來林于凱回覆,他針對黃捷指「徐與不恰當人士接觸、有收賄之約」一事提出質疑,「請問內文這段的根據是?法院有提出這樣的說明嗎?」

支持除名的網友紛紛留言,「好了啦,你敢這樣去糾正黃國昌?」、「若用以前的標準,林于凱已經罵好幾次了吧」、「你們的高標準只適用民進黨?」;也有認同林于凱的網友表示,「捷怎麼可以這麼確定和不恰當人士 『有收賄之約?』」、「法院判有罪在開除黨籍就好了,萬一無罪呢?」、「無罪推定是刑法最基本的原則」。

另外,也有網友就黃捷、林于凱的臉書互動嘲諷,「兩位議員不同派系嗎」、「非得要這樣台面上互相才甘願?」、「你們是不是派系不同啊?為何都要用臉書溝通」、「其他政黨都知道黨內派系有意見要私下喬」。

林于凱在黃捷貼文底下提出質疑。   圖:翻攝自黃捷臉書

網友意見不一。   圖:翻攝自黃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