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繼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後,日前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將農田水利會及其財產收歸國有。惹來農民組成自救會,並於今(7日)與國民黨立法院團共同赴司法院聲請釋憲,控訴「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違憲。

國民黨立委上午與瑠公、桃園、台中、彰化、雲林、嘉南等地全台農田水利自救會代表,共同現身司法院大門前,控送這次立法院強行通過違憲法案。農田水利自救會強調,將當國民黨團提出釋憲的後盾。

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說明,水利會是自治的公法人團體,其財產處理要經過會員大會、或由會員大會選出的會務委員做決定才能處分財產,現在卻將因「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而被收歸國有後,將不用經過會員同意,就能處分其財產,已違反憲法第15條財產權的部分;同時也違反憲法第14條規定,剝奪人民有組織結社的權利;以及違反憲法第22條剝奪人民其他權利、憲法23條比例原則規定等。

林為洲表示,如果由立法院提出釋憲,需要3分之1席次、共38位立委共同提出,已由國民黨團(38席藍委)替農田水利自救會完成連署,並共同遞出釋憲聲請。

前台南縣長蘇煥智也到場聲援稱,農田水利會在日據時代就是公法人單位,到現在已經成立超過一百年以上,因此農田水利會是先於中華民國法律而存在的農民團體,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都承認,農田水利會是歷史性的公法人;而農田水利會的相關財產,也在日據時代被日本人承認,是由農民分擔、投資、建設的經費,同時有關維護管理經費,都由農民負擔,因此日本人才讓農田水利會採取公法人制度,同時也減輕政府的財政困難,這更是現在聯合國農糧組織正大力推動的全球農田水利灌溉最進步的制度。

蘇煥智指控,民進黨消滅農田水利會的第一步,就是透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將農田水利會員的投票權、選舉權全部被剝奪,這非常嚴重的侵害農民權益,將使得農民的灌溉水權也被剝奪,農民用水將無法確保、影響農業的永續發展。

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到場聲援。   圖:黃建豪/攝

司法院派人接下聲請案。   圖:黃建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