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的公布施行,被民主國家視為一國兩制的「終結」。國內卻有另外一種聲音在社群媒體轉傳,香港並未因港版國安法而無法「馬照跑」和「舞照跳」,何以民進黨政府認為違背了一國兩制呢?

我國政府立場是自由的台灣撐香港的自由,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則呼籲中共當局,將國安立法的權力還給香港。相較於這種黨國教育培養的病態價值觀,目的就是為了要養出一大堆乖乖守規矩的人民,這樣政權才能永握權力。

直言之,面對極權統治,勇敢不是理所當然,誰也不忍苛責。因此,有些人會說「港版國安法那麼恐怖,就不要去抗議就好了啊!」就如同有些長輩會說:「你說以前戒嚴的時候很恐怖,但像我們這種平民老百姓,只要不去碰政治,日子也過得很正常,根本也沒什麼感覺。」

另一方面,對於陸委會善意提醒非必要不要進入中港澳,也有風向認為這是在恐嚇國人。也有認同港版國安法的人認為,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乃世界各國之當然,台灣應該表達尊重與理解,甚至也應聲明反對香港獨立運動,乃至於應同聲附和中共,要反對外國勢力操縱而影響港人的安定生活。

最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大陸委員會在「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底下設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此舉馬上引來酸民跟五毛,大肆批評中華民國政府口惠實不至,沒有實質效用的作秀。

眾所周知,有些事情能做不能說,有學者高舉道德大旗,主張台灣應做政治庇護,要對香港政治異議者、真正遭受迫害者,要有一套庇護機制。這些學者不是天馬行空,而是「內行人講外行話」,庇護制度怎麼做,做到什麼程度,這些發言關鍵卻點到為止,這是沒有具體方案的高見。

具體來說,欲言又止是收割性質,不斷在價值訴求上「律人甚嚴」,又可以自我標榜。而諷刺政府,裡應外合幫中共提問細節,暗示台獨港獨合流相對虛幻的現象,才是邪惡的關鍵。這種在價值層面真正該關心的一國兩制制度變化,就變成了聊備一格的議題。

執政黨並不是不能批評,而是批評的內容有沒有建設性,對於國家公務人員在做事,除了出嘴酸,對做事的政府,只會一直不斷加碼,然後再進一步否定,這樣是毫無助益的。這個援港專案由政府主導,在既有法規與延續過去援助工作的基礎,也代表民進黨政府與香港不割席。

相形之下,政治立場可以不同,見解可以有差異,這是台灣多元社會的價值,但不存在討論前提上高人一等。仔細想想,從反送中運動以降,行政機關、民間團體早就逐步補強對港人來台的照顧方案,就是以《港澳條例》第18條,為法源設立專案,持續完善援助機制,就是期望提供實質的協助,解決問題。

然而,習慣在法治社會生活的香港人,看了港版國安法,自然會恐懼,會人心惶惶。面對國際聲援,英國、澳洲相繼宣布將對持有BNO的香港民眾放寬簽證權,我們看到這些香港意見領袖卻沒有離開香港,依然緊靠彼此,壞與更壞都與伙伴一齊面對。

值得注意的是,港版國安法施行與六四事件的差異在於,當年許多民運人士外逃至海外,中共順利清除這批境內反對聲音,也省了許多麻煩事。從策略上,中共會採取所謂「殺雞儆猴」的手法,這些意見領袖齊上齊落,不割蓆。從行動上,這些意見領袖沒有逃離香港,反而留在香港繼續抗爭,把國安法大抓補的後果,重新還給中共,看看中共如何肆無忌憚挑戰美國底線與國際秩序。

應對中共對香港作為,關鍵是要讓中共知道一定會有後果,否則台灣就要當心了。面對極權政府「不要去抗議就沒事了」,是絕對無法結束邪惡。在這基礎上,台灣除了加強對香港民主人士的支持,亦可因台港關係的密切而強化和美國與英國的合作,繼續做台灣該做的,支持香港,關心香港,不讓中共得逞,才是真正的關心香港同胞,而不是「消費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