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黃守達今(1)日指出,台中購物節去年最大獎豪宅完全免付稅金,今年要付近百萬稅金,市府經發局卻不說清楚,屆時若發生爭議,未讓市民知道,難保不會好事變壞事。

黃守達說,第二屆台中購物節今天起跑,為了刺激買氣,台中市政府推出許多十分吸引人的大獎,包含位於北區近千萬的豪宅。不同以往,此次若抽中豪宅,中獎人得自行負擔近百萬的稅金,但市府並沒有讓大家得知此差異,屆時可能會有爭議。

黃守達表示,第一屆購物節為了避免發生中獎者無法負擔相關稅捐的狀況,抽中的豪宅相關房屋及土地登記移轉前稅捐,包含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及扣繳機會中獎獎金所得稅10%等,都由贊助者支付。打著「免稅金」的噱頭,讓民眾躍躍欲試,不用擔心稅金付不出來,中獎變重擔的問題。

黃守達指出,許多民眾都認為第二屆購物節獎品豪宅,也會比照第一屆模式,中獎不須另付額外稅金。經詢問主辦單位經濟發展局,才發現這次抽中豪宅的相關稅金都需由中獎者自行負擔。本屆購物節公布的豪宅大獎是位在北區的「微笑世紀2雲品特區」22坪加10坪車位,實價登錄每坪約27萬元。若民眾真的幸運中獎,林林總總的稅金加起來就要近百萬。

黃守達表示,中獎繳稅天經定義,但此次獲獎的處理方式與上次不同,市府卻沒有向大眾說清楚講明白。若民眾真的幸運中獎,卻因無力負擔忍痛放棄,後續引發的爭議可能十分不利於台中市政府的形象,相關單位應更審慎處理。

經發局表示,去年首屆購物節因不動產公會額外贊助豪宅中獎稅金,因此豪宅中獎人不用額外繳稅。今年最大獎為北區「微笑世紀2雲品特區」精品豪宅含車位,不同於去年,這次精品豪宅相關稅賦須依規由中獎人自行負擔。

經發局提醒,參加購物節活動務必閱讀活動辦法,中獎人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金額為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中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領獎憑證,並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利申報中獎扣繳憑單。中獎金額新台幣20,000元以上者(不含20,000元),須依法扣繳10%中獎所得稅稅金,外籍人士需扣繳20%。

台中市議員黃守達說,市府對購物節抽中豪宅要付近百萬元稅金一事未主動說明。    黃守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