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達今起禁用一次性塑膠袋,購物中心、超市、傳統市場、便利商店都受規範,必須改用友善環境的替代品,違者最高面臨2500萬印尼盾(約新台幣5萬元)罰金。

雅加達省長阿尼斯(Anies Baswedan)在2018年底擬定禁用一次性塑膠袋的省長令,但他直到2019年底才簽署,明定自2020年7月1日生效。

根據這項省長令,受規範的商家及零售商如違法使用一次性塑膠袋,將先收到警告信,如警告3次後仍違法,將面臨500萬印尼盾至2500萬印尼盾(約新台幣1萬元至5萬1300元)的罰金。

雅加達椰子網(Coconuts Jakarta)報導,小吃攤暫不受限,但省政府仍鼓勵攤商減少塑膠袋用量,未來可能納入規範。

報導指出,雅加達製造的垃圾主要棄置雅加達近郊城市勿加西(Bekasi)的班達爾歌邦(Bantar Gebang)掩埋場,當地垃圾已達3900萬噸,其中34%是塑膠垃圾,尤其是塑膠袋。

印尼也是全世界第2大海洋塑膠垃圾來源國,僅次於中國。印尼政府先前承諾,2025年前將完成垃圾自源頭減量3成、處理7成棄置堆積場及河川的垃圾,以避免流入海洋。

印尼曾在2016年試行商家不提供塑膠袋,消費者索取塑膠袋必須加購的政策,試行階段過後,僅有少部分業者自願實施,每個塑膠袋價格約200印尼盾(約新台幣0.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