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港版國安法」),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立即在晚間11點簽署即刻生效。
早在今年5月底全國兩會拋出將制訂港版國安法的建議後,各界就認為這是香港實施「一國兩制」的敲喪鐘,國際社會也紛紛譴責中國拋棄《中英聯合聲明》中「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的承諾,「五十年不變」成了信口開河,港版國安法確定實施後,香港走向民主自由人權的道路勢必更為艱辛。
一切都是以中共政權維穩為重
當然,中國選擇加快推出港版國安法有其政治需求的考量,畢竟去年反送中運動沸沸騰騰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中共面對內部政治、經濟、社會的動盪壓力日益升高,香港情勢若無法有效平息,恐將會引起全國性的政治風波,這樣的統治危機意識加速了立法的意志。
港人的訴求及國際的反彈都不及於中共政權維穩的重要性,換言之,在七一黨慶前完成立法並即刻實施,表面上可以是人大常委和港府聯手給中共的99周年賀禮,這演足了政治正確的戲碼;實質上,這同時也是宣示中共以黨治國、以黨領政的絕對權威,港版國安法作為黨慶的祭品,不但是為了在第一個一百年前的政治鋪陳,更有對內、對外的威權警示效果。
港版國安法內容比預想來得嚴苛
回顧在港版國安法尚未出爐前,部分評論認為應該是警告意義大於實質阻嚇,所以猜測法條內容將會以「道德文字呈現、罪責及懲治定義趨於模糊、以港府為主導管轄」;然而,事實上,綜觀港版國安法的條文內容,魔鬼總是藏在細節裡,恐怕不會是束之高閣的具文,依法嚴懲的令牌隨時可以丟出。
如果只看該法的「總則」內容,「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港府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確實符合上述的樂觀期待;但是,事實並不然,從「罪行與處罰」及「中央駐港維護國安機構」的內容來看,針對各罪行的規範相當嚴厲,甚至包括非香港人的行為將列入該法的效力範圍,顯然中共將透過港版國安法確實施行以法治港的政治審查。
懲治對象不僅有港人 台灣人必須小心
值得關注的是,該法除了規範任何人在香港違反規定會依該法來論處之外,效力範圍還包括在香港註冊的船舶和航空器內也一同適用,這恐怕會帶來國際人權侵害的疑慮;直言之,如果台灣民眾曾發表台獨論述,在搭乘香港註冊的航空班機將可能被抓捕,因為違反了該法第20條的分裂國家罪「將中華人民共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
這樣的紅色恐怖不僅針對香港民眾,甚至對準了外國、境外任何提出分離主義的政治訴求。同時若再對照該法第55條有關中央駐港維護國安機構的管轄範圍:「複雜情況」、「港府管轄困難且無法有效執行本法」、「國家安全面臨重大威脅」等要件下,裁量範圍還是北京說了算,港府只是配合辦事的白手套。
政治動嚇下 香港民主追求將化整為零
中共將港版國安法的效力擴大有其政治嚇阻的考量,不僅是對香港民主派及民眾議論政治的空間壓縮,同時也是試圖要阻斷外國對於香港追求民主自由的支持與認同,這在該法制定後國台辦立馬發布聲明「必將斬斷民進黨當局亂港的黑手」便可知曉。
然而,香港民眾是否因此消極放棄追求文明價值的使命,恐怕這也是該法確定實施後的重大考驗,雖然泛民主派團體「香港眾志」、「香港民族陣線」等因而宣告解散,但香港的民主行動將可能化整為零,從今年眾多香港民眾在沒有主辦的情境下自主參與六四紀念,便可看出未來香港社會對抗的實踐形式。
台灣發揮人道精神 中央地方一起撐香港
無論如何,港版國安法正式上路,無論有無個人或團體因而受到政治迫害,但這足以證明中共懲治香港的決心,尚方寶劍一旦出鞘,香港所有妄議中央/中共的言論都可能被視為違法的行為,這樣的政治審查及風聲鶴唳確實將會讓許多香港民眾不得不遠離家鄉,著實讓人感到悲憤與不捨。
對於台灣而言陸委會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提供港人來台相關協助,辦公室的設立除要是要提供港人、企業團體來台諮詢與服務,更是表達對於香港民主發展的關注與支持,台灣支援港人不受政治迫害是一個民主成熟國家該有的表現也是人道義務,未來該如何落實港人來台落地生活仍需要有相關配套措施。
不僅是中央可以撐香港,地方政府也可以從中發揮積極的角色與作用,許多地方首長也紛紛表示對香港民主的支持與相挺,不過地方仍可以提出具體的配合對策與作法;其中,擁有國際港的基隆應可以來超前準備,結合地方發展特色與產業需求來規劃港人到當地發展,同時又可利用北北基的首都經濟圈區條件,或許是可以加以思考的方向,這需要相關單位來腦力激盪其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