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2020年06月09日馮靖惠報導:

「教育局調查發現,教評會決議從缺後,校方找3名口試委員重新修改分數,讓所有應試者總分都不到80分,『作法非常可議』,後續擬針對校長及相關行政人員進行究責和懲戒。對此,萬芳校方回應,校方會對一切行政瑕疵負起責任。然而事發至今,校長劉葳蕤本人一直未接記者電話,也未正式對外說明。

教甄爭議事件後,萬芳高中校內一直不得安寧。據校內人士透露,日前有一批老師主動見校長,希望能懲處這次在教師甄試中扮演黑手的教師,但校長表示無能為力。」

根據不願具名的校內人士還原事情經過如下:

試教委員和口試委員各自打完成績後,本應各自離開過節,校長以領取餐盒為名召集口試委員和試教委員,群聚後,有心人極力主張讓口袋名單錄取,試教委員並不認同,甚至因為有心人談話過久(據說這會開了近二十分鐘,光是那位有心人就講了近十五分鐘),有試教委員已離席,有心人仍明示主張錄取口袋名單,但多數委員並未介入表示意見,此時校長提示是否達成共識,及配合調整成績,廖振順老師此時表達反對,此時已有一位試教委員先行離席,廖師表達試教委員無法配合調整成績。

然5月11日教評會上,教評委員卻發現A、B師口試成績落差達16分,造成試教成績最優的A師,變成備取,且出現個別口試委員評分表遺失等問題,教評會投票決議從缺。 

教評會拒絕背書情況下,校方在面臨公佈錄取名單的壓力下,於是就想出讓口試委員更改成績的辦法,更改結果第一、二名就由原本的達八十分變成未達八十分,這也就是為何萬芳高中對外公佈的結果是「從缺」(未達錄取標準)。

但是隨著媒體揭露以及教育局的調查,發現原始總成績第一、二名考生,其口試成績,呈現嚴重不合理的落差,及個別口試委員評分表遺失、計算錯誤等6大疏失。於是社會輿論更加猛烈抨擊萬芳高中校方。最後由教育局出面進行停損與善後。

如果上述所言屬實,那真的令人瞠目結舌!因為校方這種作法豈止是用「很敢」這字詞可以形容,根本就是「粗暴」、是「膽大妄為」!所以台北市教育局能不快刀斬亂麻,果斷處理嗎?

教育局目前只是督促萬芳高中校方完成重辦「九名複試老師的口試」,但關於這次教甄弊案卻遲遲未追究。

為了避免教育局在社會輿論逐漸淡忘之後,來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我們現在非常關切教育局後續的處分動作。

第一,校長和校內行政已經犯了刑法第十五章偽造文書印文罪,教育局是否應該依法辦理,以正官箴?

第二,違反教甄程序,召集全體試教及口試委員並商議錄取人員一事,有必要公告調查結果及做必要的懲處。

第三、有心人竟敢明目張膽當著校長、試教委員和口試委員的面,於口試及試教辦完及打完成績後,提出錄取口袋名單的想法。即使後來「圖利未遂」,但教育局是否該公佈真相並追究責任,否則教育局將如何杜悠悠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