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歌手何韻詩去年9月29日來台參加台港大遊行時,遭人從身後潑紅漆,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隨即逮捕嫌犯,包括統促黨自忠黨部主委胡志偉、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理事梁太富等11人。台北地檢署今(9)日偵查終結,依強制、公然侮辱、毀損、妨害合法集會等4罪嫌,將11人起訴。

檢警調查後發現,胡志偉等人於去年3月得知,何韻詩可能將參加同年的「台港大遊行」。因此這11人當天上午規劃以潑漆、丟餿水袋、水球、尿液袋或噴水槍等工具攻擊,若胡、梁兩人行動受阻,其他人便假扮成熱心民眾上前勸阻,護送他們離開,另一組人再以丟擲餿水袋、尿液袋等方式完成行動。

檢方指出,該組織還縝密規劃3協助單位,包括「保護組」,避免行動後遭群眾攻擊、「觀察組」負責察看現場及警方部署,還有負責準備犯案物品的「後勤組」。此次犯案首腦是54歲陳友達,與其他嫌犯共同沙盤推演、編組、演練、變裝與分工,整場活動僅針對何韻詩下手。

北檢今日偵結後,依強制、公然侮辱及毀損及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起訴胡志偉、梁太富等11人,至於被控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和恐嚇罪,則認定構成要件不符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