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oBike衍生棄置亂象,新北市交通局聯合環保局、警察局和高灘地管理處共同執行oBike清除專案行動,總計移置拖吊6千餘輛,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辦理拍賣,以每輛3元賣出,後續交局將依法向業者追討1569餘萬移置費及保管費。

新北市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暫行自治條例」已在本月28日經市議會一讀通過送法規會審查,未來完成立法且實施後,業者需繳納使用權利金和保証金,並規範業者的權利義務,對車輛違停,市府可依法移置、保管和拍賣,以有效管理共享運具,遏止類似oBike亂象再生。

前年來自新加坡的台灣奧致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無樁共享單車 oBike主打「隨地借、隨地還」,風靡一時,卻不時傳出佔用機車停車格,更衍生違停棄置,造成髒亂,破壞市容,民眾詬病不已。

鍾鳴時表示,oBike業者缺乏自主管理能力,車輛破損故障,違停棄置妨礙市容景觀,屢遭民眾檢舉,交通局多次通知業者仍無法有效改善,因此自去年6月嚴禁oBike利用本市道路佈放車輛營業,並聯合環保局、警察局和高灘處執行專案行動,動員29區清潔隊人力、調派民間拖吊業者,全力清除,全部移置於八里拖吊場。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科長許芫綺表示,oBike大量投車,最遠遍及金山、萬里、平溪、坪林等偏鄉地區;期間,交通局多次以寄發雙掛號的公文要求業者自主巡查,並通知領回oBike,但全都因無人招領退件。

許芫綺表示,oBike清除專案行動共計拖吊清除6308輛,由於業者早已退出市場,交通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1條規定公告一個月後仍無人認領即可拍賣。

交通局於去年11月辦理拍賣,並要求廠商需現場拆解6千餘輛廢棄 oBike,才能載運出保管場,以防止回流至街道,也因此歷經多次流標,最後終於在今年3月以每輛3元賣出。後續交通局將依法向該公司追繳1569餘萬移置費及保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