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國人大28日將審議香港版《國安法》,日前兩會時就已提出該法草案,共有七大項條文,主題圍繞在維護「國家安全」,並擴大中國中央政府對香港管制的權力。此法強硬推動,被外界認為「一國兩制」正走向「一國一制」。究竟港版《國安法》草案七項條文的內涵為何,新頭殼帶您來釋疑。
港版《國安法》草案一共七條,扣除第七條實施日之外,其餘六條皆圍繞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第一條中,指出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等高度自治的方針,在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上,需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本條中,強調了立法的正當性與合法性。
第二條中,指出堅決拒絕「外國、境外勢力」以「任何方式」干涉香港事務,並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進行的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據悉,自香港反送中以來,中國官方就定調參與反送中的「暴徒」、「廢青」,是受到外國勢力的煽動,中國官媒也以此為題大力宣傳及撻伐。
第三條中,指出香港政府應盡早完成基本法中,針對國家安全的立法,也就是「基本法第23條」。基本法第23條的原文規定,讓許多香港市民認為嚴重限縮言論自由,故引起諸多反彈。港府曾在2002年至2004年期間提議立法,遭到民眾極力阻止,更引發50萬人上街的「七一大遊行」,最後該法暫停立法,截至今日都未曾再提起立法。
第四條中,強調中國中央政府,能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將中央政府維護國家安全有關機關在香港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換句話說,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部和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皆可在香港設立機構。其中,國安委主席正是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另外,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也在規定範圍內,可預期未來在香港可見到「中國公安」。
第五條中,要求香港特首應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並展開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情況,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中國要求香港特首推動國家安全教育,根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中國當局已經在湖南、安徽等多省,進行中小學與幼稚園教師徵召,並將甄選出首批60名老師,進駐港澳的學校進行「教育指導」。
第六條中,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可替香港制訂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相關法律。並將制定的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港府公布後實施。此條大大提升中國對香港管制權力,因為中國當局可透過人大常委會在徵詢港府和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意見後,直接為香港強制立法,並直接施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