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花蓮縣長、現任立委傅崐萁被控於1997年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公司上市股票,檢方於1998年偵辦提起公訴,纏訟超過20年。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去年判處2年10月徒刑,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4)日駁回上訴定讞,傅崐萁將重返監獄,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由於判決未褫奪公權,代表傅崐萁仍保有立委身份,入獄薪水仍可照領,也沒有補選的問題。

本案件為傅崐萁尚未從政前,被控於1997年與時任台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以及已故股市名人黃任中等人,籌集12億多元,在利多消息公告前,集資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公司上市股票,遭檢方提起公訴。一審判刑6年、二審改判4年,全案至2013年更二審時已纏訟13年,已符合速審法「審理超過8年」的可減刑規定,僅判刑3年,但仍被撤銷發回,高院更三審去年2月間輕判2年10月。

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定讞,最高法院立即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對於是否註銷立委資格,內政部民政司表示,立法委員之資格,除受褫奪公權宣告者,依刑法第36條第1款規定褫奪為公務員之資格(立法委員為刑法上之公務員)將予註銷名籍外,經查現行法律,對此並未有相關規範。如依報載立法委員傅崐萁經判刑2年10個月確定,並未受褫奪公權之宣告,其立法委員資格尚不受影響,自無後續需辦理缺額補選問題,也就是說,傅崐萁將帶著立委的身分入監。

傅崐萁曾在2018年9月25日因合機炒股案被判8月定讞,進入花蓮監獄服刑,服刑206天後,2019年4月18日出監。傅崐萁出監後,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立委,並順利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