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等人利用大數據對抗武漢肺炎,並將防疫過程寫成論文投稿期刊,獲得肯定,但大數據的使用也暴露出個資洩漏疑慮,民眾黨立委張其祿高虹安今(12日)舉行記者會,檢視疫情期間的個資使用爭議,並提案修改「個人資料保護法」,建立對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的保障,並應事先進行封閉測試、資安維護等評估機制,以免濫用。

民眾黨副總召張其祿、幹事長高虹安上午於黨團召開「個資防溢超前部署 修法保障民眾安心」記者會,並邀請中華科技金融學會秘書長劉湘國出席。

高虹安指出,防疫期間看到很多個資使用爭議,像是陳其邁等人的防疫論文很清楚寫道,政府利用大數據掌握曾接觸鑽石公主號確診乘客的62萬民眾足跡大數據;磐石艦時,發送24萬細胞簡訊;以及清明11熱點疫情警示細胞簡訊通知等。她認為,若不是因為疫情期間,這些個資的蒐集和使用恐不合法律規範。

劉湘國表示,大數據並非萬能,而是一種數據模糊的表示,對於準確度有先天上限制,國際上從特斯拉自動駕駛出事、Google作流行病學預測失準、微軟聊天機器人發生種族歧視等,看到大數據運用的種種限制。

劉湘國說,這次大數據運用主要兩技術,包括熱點預估、軌跡追蹤,熱點預估這部分,因為4G行動有先天上限制,加上統計預估方法,所謂在冷氣房做大數據跟現場實際人流大數據產生完全南轅北轍的差別。他建議,政府政策推行時,應對公眾利益要有政策評估報告、也要有封閉環境測試,若沒問題才會做開放環境測試,否則影響商家利益,商家沒被疫情擊倒,反而被數據疫情衝擊較大。

劉湘國也提到,政府以細胞簡訊警告相關民眾跟接觸源在同地區,也讓民眾了解到,政府是可以追蹤行動訊號,資料去識別化,透過技術把資料模糊化,從頭到尾民眾個資在手機電信商裡很清楚,只是把個資分散、不是去識別化。結果,追蹤數據是可以很輕易被拼湊回原來個資本身,違反前年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 被遺忘權的運用。

張其祿提出,民眾黨推動個資法修法方向,包括個資定義應擴充,減少蒐集、處理、利用之爭議;保障個資安全,重視個資外洩通知義務;考量「利益權衡原則」,避免空白授權或實務限縮;利用個人資料前,應先出具評估報告;以及刪除限期改善,擴大資安保障範圍等五大方向。

立委張其祿、高虹安。   圖:周煊惠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