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進黨立委周春米今(6)日指出,有民眾向勞動部申請3萬元紓困補助,卻因為積欠卡債,被銀行凍結強制執行。對此,勞動部次長林明裕下午在記者會中表示,據《紓困振興條例》規定,補助金不得作為抵押等標的,勞動部已介入處理完畢。

林明裕說,按照《紓困振興條例》規定,補助金額不得作為抵押、扣押等等的標的,所以,在申請紓困補助的過程中,勞動部在申請表都註記「您可用匯款得到這筆金額」,也可以「申請現金支票」,到銀行就可以領取現金。

林明裕指出,勞動部了解後,目前有3件民眾的紓困金遭金融機構查扣,已發給當地金融機構正式公文,「大家都解扣了」。至於其他民眾若發生類似情形,勞動部樂於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