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省道台61線西濱公路區間測速自3月2日啟用,僅上路1個多月就因為系統瑕疵而開出烏龍罰單,警方卻僅同意撤銷從4月4日到4月17日的罰單,但3月2日到4月3日的罰單照常開罰,引起全台遭罰車友不滿,痛批政府搶錢。彰化縣警局為慎重起見,29日決定把全部的3627件罰單全部撤銷,國庫短收上千萬元,也讓平白無故挨罰3000元的民眾開心直說「真的不用繳了嗎?」

彰化縣警局向交通部爭取經費,在西濱北上177公里至168.1公里(洋厝匝道至伸港匝道)間建置區間測速系統,速限90公里,從今年元旦實施宣導2個月,3月2日正式啟用開罰。1名許姓民眾4月12日與友人騎車行經西濱彰化段區間測速時,他用手機定位車速,始終都在時速91公里左右,因此區間測速秒數應為355秒,不料竟收到罰單,指出他車速為105公里,換算秒數為305秒,已經超過寬容值的321秒,而與他同時經過的友人竟然沒有收到罰單,讓他覺得被罰得莫名其妙。

不甘無故遭罰,許姓男子憤而提出申訴,警方一查發現的確是軟體系統出包,立即暫停執法並展開回溯清查,撤銷4月4日至17日所開出的1379張罰單,不過,3月2日至4月3日所開出的2248張罰單,因回溯檢測確認正常運作無誤,因此並未撤銷,在這段時間內超速被開單的車主仍須繳交罰鍰,引發全台遭罰車友譁然。

不過,另一名雲林縣李姓民眾因為在3月9日被開單,仍須繳3000元罰鍰,但他喊冤說,自己當時開車經過時曾將車速定速在時速96公里,還輸入測速APP避免有差錯,自信絕無超速,沒想到還是接到罰單,且車速竟然與許姓民眾罰單上的車速一樣都是105公里,向相關單位申訴也沒用。讓他氣憤不已。

陸續接到許多民眾來電抗議後,彰化縣警局為審慎起見,29日又把從3月2日起到4月17日共開出的3627張罰單全部撤銷。縣警局交通隊說,他們已把機器交給2個公正單位檢驗,檢驗校正無誤後才會再重新執法,這段時間區間測速暫停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