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給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轉換政黨大限就在明天,若未依規定轉換,將依法廢止立案,對此婦聯會主委雷倩今天出面表示,該組織以公益為目的,無意參與政治,不會轉型組政黨,並提出三點呼籲,希望保留婦聯會存活生機。
內政部去年12月下令給婦聯會四個月期限轉型為政黨,若於4月27日未依規定轉型,將依法廢止立案,強制解散。婦聯會主委雷倩今出面,呼籲內政部兼顧理法,婦聯會轉型成其他團體程序未走完,別撤銷登記;也呼籲立委面對政黨法違憲疑慮,提出修法。
雷倩表示,婦聯會之宗旨、歷史、未來方向皆為慈惠公益,應轉型為非政黨之法人或團體,並非政黨法定義之政黨。去年10月婦聯會會員代表大會投票,更以61:9懸殊比例,決議不轉型為政黨。且政府並無任何保證一旦婦聯會從權轉型為政黨,未來不會被黨產會繼續以黨產條例追殺,或被內政部依政黨法強加管制。
再者,內政部認為婦聯會拖到現在才出面呼籲,有怠惰之嫌,雷倩則回應,婦聯會自始即向內政部表達希能轉型為政黨以外之法人或團體,多次溝通未獲允准。於去年向衛福部申請成立「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公益基金會」,至今仍未予核准。婦聯會期間與內政部及衛福部相關單位的函電往來,有多達50次紀錄,絕無怠惰或殆於決定。
雷倩也提出三點呼籲,婦聯會在4月17日曾致函總統蔡英文,懇請她在當前全國防疫的重要時刻,「援各國緊急狀態之舉措,暫停內政部於四月底即廢止本會立案之議,保留婦聯會之存活生機。若未來法院同意婦聯會的主張,婦聯會將建立開放透明的公益平台,以自有資源支持服務高風險及弱勢族群的社福團體。」
第二點,婦聯會期盼內政部依其人員向法院之陳述,衡諸情理,不撤銷婦聯會之立案,儘速核准婦聯會成立政黨以外之法人或團體。最後一點則是期盼立法委員深思政黨法第43條強制政治團體轉型政黨的規定,是否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結社權、言論自由權、財產權,及違反政黨法「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的立法意旨。若有,希望應提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