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環保局今(16)日指出台北市13處量販店 (排除位於其內之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自今(109)年5月1日起,內用禁止使用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否則可罰1200元至6000元,但因武漢肺炎疫情嚴峻,業者可申請暫時提供免洗餐具,一次3個月為限。

環保局表示,配合中央「分階段、分對象」方式,108年8月8日環保署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擴大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內用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由地方主管機關提報實施日期並經環保署核准後發布。

環保局說明,為兼顧環保及食安,市府衛生局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及「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等食安規定,不定期查察各量販業者食品設備及器具清洗,把關安全衛生,但因武漢肺炎疫情嚴峻,如業者因應疫情需求申請暫時提供免洗餐具,應一併說明無法確保餐具衛生而需使用免洗餐具之具體理由以供審核,一次3個月為限。

環保局表示,疫情期間建議消費者仍以自備餐具為主,以業者提供的環保餐具為輔,盡可能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才是兼顧健康與環保永續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