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擴散,為因應防疫需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頒佈「確診個案資料發布原則」,依法規定,確診患者的性別、年齡區間、居住區域及活動史將被公開,至於姓名、職業及任職單位等資訊,則是在有防治需要的狀況下才會公開。

指揮中心表示,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5條,政府資訊應依法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提供之,且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條,主管機關應實施各項調查及有效預防措施,以防止傳染病發生;傳染病已發生或流行時,應儘速控制,防止其蔓延。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規定,主管機關在調查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時,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但於防疫期間,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8條第2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避免疫情擴散,得指示對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人實施錄影、攝影、公布其個人資料,或為其他必要之防治控制措施或處置。

指揮中心表示,為防治及控制傳染病蔓延,將依今日頒佈的「確診個案資料發布原則」進行確診個案資料發布,也請民眾收到未經證實之相關資訊時切勿轉傳,避免觸法及影響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