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確診人數連兩日暴升之後,全國防疫情勢更加嚴峻。對此,立委林昶佐今(17)於臉書發文向總統呼籲,由於現行《防疫及紓困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籠統的規定,是否能限制《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居住遷徙自由,在法界仍有很多爭論,所以建請總統決議發佈緊急命令,以因應現況加強防疫。

該臉書發文提到,武漢肺炎疫情已在全球大流行,目前台灣已將全球76個國家列入第三級旅遊警示區,範圍涵蓋了整個歐洲、東亞、中亞、北非等地區,國人應避免到這些國家,若從這些疫區返國的民眾都需居家檢疫14天。
 
由於疫情不斷升高,卻仍有民眾執意出國並受到感染後返國,成為防疫的漏洞。因此,行政院昨日接受指揮中心建議,引據《防疫及紓困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全國高中以下的師生暫停出國。
 
但現行《防疫及紓困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籠統的規定是否能限制《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居住遷徙自由,這在法律界掀起相當大的爭議。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43號解釋「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任意移居或旅行各地之權利。若欲對人民之自由權利加以限制,必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必要之程度,並以法律定之或經立法機關明確授權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訂定。」
 
依照上述意旨來看,不管是《防疫及紓困特別條例》或《傳染病防治法》所謂必要的處置,恐怕仍缺乏明確授權主管機關得以發佈禁止出國之命令。
 
林昶佐表示,此次全球疫情變化快速,立法程序恐趕不上病毒的傳播與即時實際情況的發展,台灣需要各式緊急且彈性的相對應作為以便「超前部署」。而且,未來如果疫情發展更為嚴重,可能也有進一步的緊急措施必須採取,屆時若還繼續在現行法律位階的範圍內尋求授權,更形困難。
 
林昶佐說,建請總統審慎考慮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由行政院會議決議發佈緊急命令,再請立法院追認,做好把關的責任。指揮中心也能獲得更充分的授權,進行嚴密的防疫工作,保障全體國人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