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各行各業,行政院於12日核定「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紓困辦法第八條適用於機場餐飲賣店、免稅商店等等。交通部將分三級補貼,自今年2月1日起受影響的店家可領補貼,並緩收機場業者相關費用4個月。

交通部表示,受本次疫情衝擊的機場餐飲賣店、免稅商店、一般商店、商業廣告等業者主要之營運成本,包括房屋使用費、土地使用費、權利金提出極為優惠的補貼辦法,並追溯自109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為期一年。

為進一步協助業者,機場公司及民航局並宣布將緩收業者相關費用4個月,希望全力協助機場業者共渡疫情難關,待疫情過後及早恢復榮景。

交通部表示,紓困辦法中明定三級補貼方式,若業者所在航廈或航空站客運量為前一年同一月份50%以下者,即全額補貼其房屋使用費、土地使用費、權利金;客運量為前一年同一月份50%以上,未滿80%者,則以客運量比例扣除50%計收,以運量為去年同期60%為例,業者只要繳交10%租金及權利金,其餘90%租金由政府給予補貼;客運量達前一年同一月份80%以上,則按減少幅度等比例給予補貼。

交通部進一步表示,除了加碼補貼,緩收4個月房屋使用費、土地使用費、權利金之外,桃園機場公司並將研議疫情期間不計入合約營運期,辦理延長合約,並協助業者彈性調整營業時間、促銷庫存商品,希望透過各種可能方式協助業者減輕經營壓力,維持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