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政府一再強調防疫重要性,希望居家檢疫隔離民眾配合規定,但就是有人不聽話!桃園市近日有民眾自疫區入境,未依法配合居家檢疫,屢次外出趴趴走,4度遭警方查獲,市府除依法重罰100萬元罰鍰外,並將其強制安置於集中檢疫處所。 

衛生局副局長蘇柏文表示,這位20多歲男子,日前從中港澳地區返台,原本需自行居家檢疫,但區公所發現該男子失聯後,由警政單位協尋查獲,發現他有4次擅離處所外出購餐的情形,明顯不願意配合防疫,經警察局蒐證屬實並移案衛生局,核定其行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規定,處以最高額度100萬元罰鍰,同時考量該男子仍有擅離居家檢疫處所可能,因此強制安置至檢疫處所進行隔離。 

衛生局指出,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違反居家隔離或檢疫措施者,均可處以最高額度100萬元罰鍰,提醒尚未解除居家隔離、檢疫民眾,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不要擅離指定隔離及檢疫處所,如有違反規定者,將從重從嚴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