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中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疫情持續擴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將香港、澳門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二級「警示」(Alert),且鄰接港澳之中國廣東省疫情轉趨嚴峻,為確保國內公衛安全,強化人流入境控管,我政府自明(7)天凌晨零時起,暫停受理香港、澳門居民申請臨時入境停留(落地簽及網簽)、「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雲端申請停留)。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下午在例行記者會表示,明天起,若 遇有特殊事故有確實急須來台者,應出具香港、澳門政府發出之入出境證明紀錄,證明14天內確無中國旅遊史後,以臨櫃書面方式提出來台申請(在香港或澳門者至陸委會香港辦事處或澳門辦事處;在海外地區者,至我駐外館處)。
邱垂正強調,香港、澳門居民不論是今年2月7日以前已取得或持有我國有效入出境證件、已持有我國效期內居留證或自香港、澳門以外國家(地區)來台者,入境後均須依我疫情指揮中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進行居家檢疫14日。
陸委會表示,前述措施將視未來疫情狀況調整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