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刈劇毒農藥每年約造成200人死亡,農委會今 (31) 日表示,淘汰劇毒農藥是世界趨勢,巴拉刈將依預定時程退場,不會改變,2月1日起全面禁用,囤積使用最高可罰15萬元。

農委會說,106年推動化學農藥10年減半政策,透過推動作物有害生物綜合管理模式、擴大環境友善資材補貼、輔導農友建立精準合理用藥的觀念與技能、強化高風險農藥管理、加速汰除劇毒農藥等相關措施,預計在民國116年可達成全國化學農藥使用量減半之目標。

農委會指出,推動劇毒農藥退場,並讓非化學資材及低毒有效的化學藥劑取代高風險農藥,可降低農藥不當使用風險,至今已陸續禁用30種高危害風險農藥與限用87種農藥。

此外,劇毒農藥巴拉刈將依預定時程退場,不會改變,24%巴拉刈溶液及33.6%巴達刈水懸劑(含巴拉刈之混合劑)兩種農藥已經於106年10月5日公告禁用期程:自107年2月1日起禁止加工及輸入,108年2月1日起禁止分裝及販售,將於109年2月1日起全面禁用。

農委會呼籲,農藥業者和農民朋友如仍持有24%巴拉刈溶液及33.6%巴達刈水懸劑等兩種農藥,可洽原農藥生產業或販賣業者辦理回收。業者亦應依《農藥管理法》第19條規定在109年2月1日前回收或銷毀。

農委會提醒,為避免屆時衍生禁用農藥相關爭議,請掌握禁用時程依限回收產品,並籲請農民切勿囤積使用而誤觸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