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今(2)日公布108年11月份抽查的乾香菇檢驗結果,結果顯示,24件疑似中國香菇的產品經鑑定後,有18件驗出的性狀都與中國香菇有符合之處,依全部抽查245件之比例來推算,約有近1成比例為不肖商人以中國菇冒充他國產地進口。

消保處指出,108年11月同農委會、衛福部及22個地方政府查核市售乾香菇原產地標示,共計查核104家業者,從中抽樣245件乾香菇,雖然散裝標示合格者計244件,未標示原產地者僅1件,但農委會從外觀找出24件疑似中國香菇,送農委會「雜糧特作蔬菜協助鑑定小組」鑑定。

根據消保處資料,結果有19件的產地標示跟鑑定結果不合,而且其中18件驗出的性狀顯示都跟中國香菇有相符合之處,推算約近一成比例,可能是中國香菇洗產地。

目前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已率先對245件中未標示原產地之1家業者裁罰新台幣3萬元,並對標示不實之3家業者各裁罰4萬元在案。且就本次香菇抽樣鑑定結果觀之,標示國產、韓國或越南之香菇,均有檢測出性狀與中國香菇樣本相符之情形,已涉及原產地標示不實。

消保處說明,如標示產地為台灣者,將由衛生機關逕行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產地為外國者(如越南、韓國、日本等),將由財政部關務署查證其產地,如經查證產地與標示不符,再由衛生機關依同法處理,罰鍰金額相同。

農糧署表示,國產香菇香氣濃郁,質優味美,而中國香菇來源不明,易衍生食安疑慮。行政院消保處再次呼籲民眾在購買香菇時,盡量選購有產銷履歷標章及台灣香菇標章之國產香菇產品,品質較有保障,如有購買散裝香菇之需要,亦請再三向業者確認產地或來源,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