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破獲兩岸地下匯兌集團,今(19)日上午將吳姓男子等7名被告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提起公訴。檢方調查發現,吳男等人分別從106年12月間開始從事兩岸地下匯兌,不到2年非法匯兌金額高達新台幣124億多元,獲利2億多元。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靜慧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等所組成專案小組,針對兩岸地下匯兌案調查發現,男子吳o霖、陳o叡夫妻及黃o珈、孫o真、劉o甫、彭o峯、王o琴等7人,從106年12月間,涉嫌非法取得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的帳戶,再透過手機通訊軟體,從事兩岸地下匯兌,利潤約為經手金額的2%。 

嘉義地檢署經長期調查後,於108年8月19日執行搜索,在吳o霖、陳o叡位在嘉義市東區金龍街住處扣得手機、記帳本及現金943萬4,100元,並被告陳o叡之母王o琴於嘉義縣大埔鄉和平村石硤內住所扣得現金2億3,999萬2,600元。 

經查,該集團一年多內匯兌金額高達124億89萬512元,犯罪所得2億4,801萬7,810元,依法沒收。嘉義地檢署表示,上述7人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提起公訴。

嘉義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幹員破獲兩岸地下匯兌集團,扣得2億多元現金。   圖:嘉義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