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持續延燒,期間示威者與香港警方衝突不斷,有不少員警及其家屬遭到民眾「起底」。律政司司長在上(10)月25日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公眾披露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有效時間至今(8)天為止,不過,今天在高等法院同意將禁令延長至「另有命令」為止。另外,香港記者協會申請將合法新聞活動排除禁令外,法官指出為保障傳媒監察角色,批准記協申請。
律政司司長在10月25日作為公眾利益守護者及警務處處長作為警務人員代表身份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制公眾非法發布警務人員、其配偶及或家庭成員(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個人資料及照片,恐嚇、騷擾、威脅或干擾任何警務人員、其配偶或其家庭成員,或協助及教唆他人作出上述任何行為,法官周家明當天頒下臨時禁制令有效至今天上午10時30分。
今天禁令到期,律政司欲申請讓強制令繼續有效,記協亦希望法庭修訂該禁制令以豁免記者受限,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進行聆訊。在庭中,政府方指出,「起底」情況嚴重,除警員以外,其家人亦受影響,例如有警員被冒充身分借貸及捐贈器官,及被恐嚇「聽日會綁你個仔,已組隊,有車接送,有袋有刀」。政府方指「起底」情況已令警員或其家屬不敢發表意見或承認身分,在社會上構成寒蟬效應,因此有必要延長禁令。
另外,政府也反對新聞活動可獲豁免,但重申禁令並非針對記者。政府一方解釋,即使記者沒有惡意「起底」,但其有關警員的報道無可避免地在公共領域出現,惡意者在報道刊登後短時間便進行「起底」。政府一方承認,新聞自由重要,但記者在不發布警員資料下,仍可如常工作,加上社會上出現不少「假記者」,因此在現今情況下,法庭不應將新聞活動豁免。
記協反駁,假記者不是記者,即使禁令被修訂,假記者不會受保護,法庭不應因此漠視記者工作需要。記協指出,禁令內容用字不清,難以介定何謂違反,更舉例法庭記者常常接觸警員資料,其報道及職責或會違背禁令。記協強調,政府一方面聲稱禁令不針對記者,事實上規管新聞報道,反指政府才是造成寒蟬效應的一方,更強調傳媒作為社會「看門狗」,有責任及義務將資料報道。
法官高浩文聽畢雙方陳辭,認為政府一方足以顯示「起底」對社會造成嚴重後果,遂批准延長禁令。另一方面,法官亦認同記協指傳媒在社會上的重要性,以及禁令原本用字不清,批准將《私隱條例》受規下的合法新聞活動排除禁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