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遭週刊爆料,8年前在接北農總經理一職前,在南港購置時價7200萬豪宅,外界高度議論。對此,韓國瑜強調該南港豪宅是銀行貸款購買,並質疑個資遭洩漏。財政部今(8)天發出聲明,強調稅捐稽徵機關恪遵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對於納稅義務人課稅資料絕對保守秘密。

遭爆買南港7200萬豪宅,庶民形象似乎受到極大打擊,昨(7)天韓國瑜即在臉書上表示,他與妻子李佳芬在8年前合購該屋,即便就任北農總經理,但家庭收入仍無法負擔,因此在預售階段便將該屋售出。此外,韓也提出質疑,他與李佳芬都非公職人員,無財產申報義務,買賣房屋的過程一切合法,僅國稅局、建商知道此事,週刊卻能取得他的資料,使他強烈質疑洩漏交易資訊者的背後動機。

對於韓國瑜的質疑,財政部今天也做出回應,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規定,稅捐稽徵人員對於納稅義務人的財產、所得、營業及納稅等資料,除對該條項所列各款之人員及機關外,應絕對保守秘密。也強調,稅捐稽徵機關長期均嚴格遵守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對於課稅資料絕對善盡保密義務,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