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民到底可不可以買豪宅,有錢當然可以。但假如是想做無本生意,炒價轉賣,那就不叫庶民,那叫用「刀叉吃人肉」。韓國瑜購買台肥蓋的7200萬豪宅,又趁過戶之前以6900多萬轉賣出去,看似賠本賣,其中卻有一些技巧,最可憐的冤大頭就是那位承接的醫生了,買到了一個價格高昂品質低落的假豪宅。

韓國瑜真的買7200萬?

按照韓國瑜的說法,這筆豪宅肯定有一張7200萬的合約,所以才敢說轉賣6900萬的交易是小賠200萬。但沒有過戶,也沒有實價登入,合約是合約,與台肥真正的成交金額為何?只有韓國瑜與台肥知道。而問題也在這裡,韓國瑜都可以跟台肥借1400萬了,怎麼會沒想到買房時跟台肥殺個價?假設有殺價,就代表有個新價格,新合約,可是7200萬的合約還存在,就代表這筆交易可能是「AB約」。

買過房的都知道,開價是開價,成交價是成交價,也是因為房價可殺,市面上出現了一種頭期款一毛錢都不用出,便可以買房的漏洞,就是「AB約」。假如一間房子原先開價為1000萬,這是A約,藉由「殺價」或者是「人情攻勢」,又或者是「特權」,讓銷售公司讓步,大砍成交價變成800萬,便有了新的B約。這裡先暫停一下,有人會認為這樣還是要繳800萬的頭期款,2成160萬啊,怎麼會是頭期款一毛錢都不用付就能買房?

問題就在於,拿去給銀行審核貸款的合約是A約的1000萬,這代表著可以從銀行貸款800萬,接著再把這800萬付給銷售公司,不就等於一毛錢也不用出,就能買房了嗎?而用「AB約」超貸全額的購屋費用,這絕對是違法的。所以,如果不是國民黨的黨員,老婆不是議員,或者結拜大哥不是農會大老,請不要提出這樣的要求,銷售公司也不會願意幫忙。

假如「AB約」的對象不是銀行是醫生呢?

韓國瑜跟台肥之間也有「AB約」呢?一張是7200萬,另一張金額未知,但肯定低於7200萬,但韓國瑜把紅單賣給那位醫生時,想必是拿7200萬的合約,說自己賠錢賣6900萬,增加那位醫生的購買意願,讓那位醫生認為自己省了200多萬。

接著韓國瑜再從那位醫生手中拿到了6900萬,用這6900萬付款給台肥結清自己的款項。假如當初韓國瑜與台肥的真正成交價為6000萬,這一筆轉手韓國瑜等於無本就賺了900萬。這也是為何韓國瑜要在半年內急著賣,明明還不需要付房貸,這麼急做什麼?因為若在過戶之前尚未轉讓,一向銀行貸款,貸7200萬的合約是超貸,貸6000萬的合約變成真的只能賠本賣。本起事件也因為韓國瑜的急著賣,四處找人買,而留下了不可抹去的痕跡。

雖然目前仍未有證據指證韓國瑜炒房,只是種種跡象令人不經懷疑,先別說失業十七年,就算有兩夫妻都是公職,要負擔7200萬的房子也非易事,更何況家中三個子女又在國外生活唸書,每個月的開銷肯定也近30萬,若是再加上房貸的30萬,等於韓國瑜一個月基本開銷高達60萬。縣議員薪水也才10萬不到,開貴族學校真的有這麼賺?因此當然可以合理懷疑韓國瑜炒價賣房的可能性極大。

文/林紘睿(日商公司,曾任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