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華航華膳私菸案違反未稅菸品運輸,桃園市政府財政局收到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來函,開罰華航處以罰鍰新台幣600萬元,市長鄭文燦今(25)日受訪表示,是依菸酒管理辦法處以行政罰,最高就是罰六百萬元。 

私菸案,華航被認定是未稅菸品運輸,依法桃園市政府為權責單位,市府財政局長歐美鐶表示,台北關已就台北地檢署起訴書主文移到財政局,對於未稅菸品運輸,依照菸酒管理法第46條裁處,以市價1到5倍計算罰鍰,本案經核算超過6百萬元,所以會依法定最高6百萬元裁罰。 

市長鄭文燦表示,私菸案有很多的部分,司法部份尊重調查結果,財政部是按照菸酒管理辦法由地方政府負責有關私菸的裁罰,是屬於行政罰的部分,財政局在完成調查後按照基準罰6百萬;華膳公司因台北關已經做出罰鍰,等調查完整後,再予以適法裁處。 

對於外界質疑市府開罰6百萬,對華航是「高舉輕放」,鄭文燦說「這罰蠻重的,最高就是6百萬。」他表示,財政部是照菸酒管理辦法移請市政府裁罰,海關是由關務署負責的,財政部移送的部分是按照菸酒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