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在今日公布從107年8月至108年8月,共26家重大違法旅宿業查處名冊,原因都是「未領取民宿登記證而經營民宿」。

26家民宿中,有超過一半集中在花蓮市區,其他則零星分布在吉安鄉、新城鄉和玉里鎮等地。不合法的民宿,根據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未領取民宿登記證而經營民宿」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非法民宿或許價位上比較便宜,但不見得有相應的安全消防設備,倘若出了意外也不一定能獲得賠償,建議旅客出遊時,還是選擇合法登記的住宿,才有保障。

花蓮26家重大違法旅宿業查處名冊如下:

花蓮縣政府公布26家非法經營民宿名單。   翻攝自花蓮縣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