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總統蔡英文去年115日與前總統陳水扁辯護律師鄭文龍對話時,有沒有說出不要特赦、要讓陳水扁一直「瀆水」(溺水)這段話,陳水扁今日在臉書嗆說,「是誰把阿扁跟總統府陳菊秘書長辦公室的私賴內容,洩漏給總統府國策顧問陳進興?新系劉進興身為總統府國策顧問又憑何可以拿到總統府秘書長辦公室與阿扁的私賴內容?

去年年底大選前,蔡英文為拉攏本土社團在115日中午、晚上,兩度分批宴請本土社團領導人。根據與會人士轉述,兩場餐宴都有人提到陳水扁特赦議題。晚間,蔡英文更是與永社社長、陳水扁辯護律師鄭文龍產生激烈辯論。而今年5月,陳水扁醫師陳順勝教授接受陳永興訪問時更提到對話裡,蔡英文一度提到不會特赦陳水扁、要讓阿扁一直「瀆水」(溺水)。對此,總統府國策顧問劉進興則於日前公佈部分對話記錄及陳水扁與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辦公室往來的賴訊息,駁斥陳順勝談話。

陳水扁今日晚間則發文表示,劉進興對阿扁主治醫師陳順勝教授臉書的嚴正聲明:《以職責維護阿扁的權益,卻受國策顧問與網軍汙衊詆毀》將做如何的解釋?陳順勝醫師教授說,「我查證鄭文龍律師,以阿扁辯護律師身分,也是他的職責,數次向蔡英文陳情阿扁的(特赦)事,最後不耐煩講出的話,傳到阿扁總統的耳裡,心情當然不好,想安慰他,在他同意下,我親自向幾位社團負責人與鄭律師查證,回報阿扁。」

陳水扁說,劉進興委實不該利用國策顧問身份,公器私用,污衊他有這樣搞分裂的「獨派」還需要統派和國民黨嗎?陳順勝醫師強調他沒講「溺斃」兩字,逐字應為蔡總統「要讓陳總統繼續瀆水」,劉進興卻扭曲成「她要將陳總統瀆水溺斃」?!蔡總統對阿扁之所以瀆水(溺水),是被馬英九推下水「視而不見」,或「見死不救」也就算了,如果真有說出要讓阿扁繼續「瀆水」的話,除非得救活命,豈不是馬蔡合手要讓阿扁「瀆死」嗎?

 

以下是陳順勝教授今日臉書《以職責維護阿扁的權益,卻受國策顧問與網軍汙衊詆毀》貼文:

我本來想不理他,只在臉書回應:我有查證過,而且我只會回應當事人蔡英文或鄭文龍的回應。後來知道他們是由總統府提供資料,以國家資源,利用國策顧問操作,加上建立的網軍短時間以按讚及分享散播,很短時間傳播處去。

一開始在劉進興臉書我如此回應:

『那天阿扁耳聞消息,心情不好,我當主治醫師的職責當然要了解實情,在陳前總統同意之下,我向數人求證,然後也告訴阿扁總統,安慰他。他說他了解也求証過實情。

如果不是太過分,傷我病人的心,我才不管這檔事!

討論事情很好,但您污衊我「有這樣搞分裂的「獨派」還需要統派和國民黨嗎」,請您修正,您不是當事人,不要利用國策顧問身份,公器私用,講這種公然侮辱我的話!我是醫師不是「獨派」,我不了解您說的獨派?

怎麼扭曲成「她要將陳總統瀆水溺斃」,我沒講「溺斃」兩字,逐字應為「「她要讓陳總統繼續瀆水」

我已完成蒐證。

重要的是人證:當事人蔡英文主席、鄭文龍律師、在旁聽到的台灣社團負責人,而不是靠任何事後的記錄,紀錄沒有證據力,我也有記錄,但您我的紀錄是很隱私的個資。

您不是當事人,我不會再回您的話,但我鄭重要求您修正對我所有的污衊!

怎麼可以扭曲成「她要將陳總統瀆水溺斃」,我沒講「溺斃」兩字,逐字應為「「她要讓陳總統繼續瀆水」」,您要了解台語「瀆水」的廣泛用法。

蔡英文從總統府放出阿扁的私人簡訊,其實紀錄只是一部分,我查證鄭文龍律師以阿扁辯護律師身分,也是他的職責,數次向蔡英文陳情阿扁的事,最後不耐煩講出的話,傳到阿扁總統的耳裡,心情當然不好,想安慰他在他同意下,我親自向幾位社團負責人與鄭律師查證,回報阿扁,他說也查了就這樣。我不在現場,描述字眼本就不可能完全相同,但語意表達我一再求證,包括前後對話,想不到他們抓住「瀆水」不放,這叫聲東擊西轉移其應做的職責。

我覺得阿扁的事主要是「司法程序不正義,審判自始無效」,業經監察院調查通過,總統依憲法應該處理五院發生衝突的重要議題。主要是不正義司法的處理,而不只是特赦的問題,讓阿扁六年來在「瀆水」,現在還要繼續讓他「瀆水」,自己想的只是要連任,然後利用國策顧問與網軍,系統打扁,醜化他。鄭文龍是阿扁的辯護律師,我是阿扁的主治醫師,維護阿扁的權益是我們職務上的職責,現在反而先飽受汙衊詆毀,但我們無怨無悔!

嚴重聲明:以職責維護阿扁的權益卻受國策顧問與網軍汙衊詆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