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 (20) 日表示,中市「水銀路燈落日計畫汰換工程」陸續於106年4月完工,但廠商執行過程中,市府發現涉有變造標籤、誤換鈉光燈、使用未符合規定的電源供應器等多項疏失。新市府團隊上任後,即針對缺失清整,要求相關廠商拆除重做、依規定扣罰等,涉變造標籤的廠商並已終止契約,全案已於今年4月送政風單位全面清查,後續並將持續嚴格依法行政。

台中市議會今 (20) 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吳顯森、段緯宇、陳清龍、朱元宏等人於會中關心水銀落日計畫路燈汰換工程缺失問題

建設局表示,台中市「水銀路燈落日計畫汰換工程」各工區自105年6月起開工,並陸續於106年4月完工,執行過程中發現部分工區工程涉有變造標籤、誤換鈉光燈、使用未符合規定的電源供應器、監造單位未落實普查及監造等疏失,因此新市府團隊上任後,即著手針對缺失逐一查對清整。

針對部分工區使用不符合契約規定的燈具進場施作,建設局要求須全數拆除重做;未能依規拆除重做的燈具,將統一採不計價扣罰方式辦理。至於監造單位違反契約規定未落實履約管理與監造部分,也依契約規定扣罰。另涉及變造標籤的廠商,涉違反採購法等規定,已由建設局處分終止契約,並刊登採購公報停權3年。

建設局表示,此工程全案已於今年4月送交政風單位全面清查,後續並將依照契約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嚴格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