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嚴懲共諜、強化國家安全,立法院擬修國家安全法,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天上午(19日)召集朝野協商、中午協商完成,法案預計下午完成三讀,民進黨立委王定宇點出修法三大重點,「守護台灣國家安全立法再完成一步」。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可望三讀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王定宇表示,國安法第2-1、2-2、5-1、5-2條,除附帶決議國民黨不同意須經表決之外,其餘條文下午終於可順利完成三讀。有關共諜和洩密量刑過輕、甚至判刑確定後還可請領退休金現象,於修法後都能夠依法處理。

王定宇說,此次修法可以達成三個重點,其一,有關發展共諜組織與洩密行為的量刑一律加重,發展組織的定義包含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等,明訂於國安法第2-1條修正條文中;其二,為中國發展共諜組織者,從過去的5年以下,大幅調高為刑度加重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至1億元罰金。為中國以外之境外敵對勢力發展組織者,刑度提高為3至10年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之罰金。發展組織之資金或財產得以沒收。

另外,針對共諜退休俸部分,王定宇說,對於現職或已退之公務人員(軍、公職人員、含國營事業),擔任共諜經判刑確定後,皆剝奪其全部退休給與,已領者從違法之日起追繳之。類似叛將許乃權們,叛國被判刑確定後還可領退休金的現象,將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