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案(俗稱Uber條款)將可能於今年10月上路執法,但目前Uber等業者還是期望能與交通部再做良性的溝通,對此昨(17)日交通部林佳龍林佳龍說明交通部的立場,他們相信「沒有人會輸,Uber可以一起贏!」。而次交通部長王國材則是在影片中說明,強調政府只要求兩點,第一個是「車合法」,第二個是「人合法」。
關於「車合法」是指未來合法Uber外觀不需改變,只有車牌從白底黑字變成白底紅字,未來Uber司機轉型的轉換規費將由交通部吸收,也可以節省每年牌照稅及汽燃費約新台幣1萬8,000元。
而「人合法」則是指Uber駕駛取得「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交通部和警政單位合作,從6月至9月規劃37場執業登記證考試,駕駛人能很容易取得執業登記證,未來Uber司機轉型的轉換規費將由交通部吸收。
今日Uber回應了交通部釋出的訊息,Uber表示,Uber 正面看待交通部對大眾和駕駛權益、鬆綁費率、以及希望科技和創新服務續留台灣的回應。Uber和交通部有共同的目標。Uber 已經耕耘台灣市場6年,並且為平台上廣大的用戶、代雇駕駛、和合作夥伴提供他們喜歡且仰賴的服務。
Uber認為找到雙贏的解方是可行的,但是需要更進一步,且透明、實質的討論細節方能達成。最後Uber期盼交通部能盡快邀請深受103-1新規影響的 Uber、代雇駕駛、租賃車行一起開會議定具體行動和時程表,一起努力讓創新好服務能繼續留在台灣。
發布 2019.06.18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