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13日電)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今天表示,有聯結車因超載36.8公噸,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開罰新台幣19萬5000元。裁決處呼籲,切勿心存僥倖超載,以免釀成重大交通事故。

新北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今天發新聞,提醒駕駛人裝載貨物時,千萬不要能塞就塞,無視超載的危險,造成悲劇發生。

裁決處說,今年2月在國道六號發生砂石車因超載,下匝道時轉彎失控翻車自撞護欄,砂石車司機傷重不治。去年9月,南投發生聯結車超載磚塊,導致下坡時急衝,撞壞27輛汽機車,釀成7人輕重傷。

裁決處指出,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去年全國超載舉發件數有2萬餘件,可見駕駛人常忽略超載的危機,不僅影響車輛的操控性,也威脅用路人的安全,害人又害己。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核定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者,除處基本罰鍰新台幣1萬元,還須視總重量超載噸數部分加罰。裁決處說,去年10月有聯結車因超載達36.8公噸,被開罰19萬5000元。

裁決處表示,若因超載不幸釀成重大交通事故,除交通違規處分,更可能必須負起相關刑事責任及鉅額賠償金,得不償失。(編輯:張銘坤)1080613